孩子在爺爺奶奶戶口本上可以上學。
義務教育法規定,孩子上學可以在戶口所在地就近入學,也可以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學。
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
孩子戶口在爺爺名上,用爺爺戶口本可以上學。新政策明確,遇到適齡兒童與監護人不在同一戶籍,或者戶籍與常住地址(房產證)不符的,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主管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讀。
九年義務教育,孩子年滿六周歲,讀書按戶口簿所登記的地址,按當地教育部門學校規定的區域就近入學就讀,至于戶口薄戶主的名字,爺爺奶奶也好,爸爸媽媽也罷,只要記錄有適齡兒童的戶口信息,都可以按正常手續入學。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為其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條件。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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