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奸罪是行為犯,存在犯罪未遂的情況。如何認定強奸未遂?司法實踐中,認定標準會根據受害人是否為幼女而有所不同。行為人實施強奸未遂的怎樣處罰呢?下文為您介紹。
一、如何認定強奸未遂已經著手實行強奸犯罪,由于強奸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強奸未遂。強奸未遂特征是:
1、行為人已經著手實行犯罪,是指行為人開始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作為具體犯罪構成要件的行為;
2、強奸犯罪沒有得逞,指強奸犯罪的直接故意內容沒有完全實現,沒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構成要件。對于結果犯,行為人僅僅實現了其實施犯罪的故意,沒有實現其犯罪的目的或犯罪結果的故意。對于實行犯,其實施犯罪行為的故意也沒有完全實現,即行為人欲實施完畢的行為沒有實施完畢。不論行為和結果,都是刑法規定的作為犯罪客觀方面要件的必要組成部分;
3、強奸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為人沒有預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觀原因。強奸未遂包括兩種類型:
1、實行終了的強奸未遂和未實行終了的強奸未遂。實行終了的強奸未遂是指行為人已經將犯罪的實行行為實施完畢,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沒有得逞。未實行終了的強奸未遂,是指行為人在實施行為的過程中,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的客觀因素的介入,導致行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為實行終了,以致犯罪沒有得逞。
2、能犯強奸未遂和不能犯強奸未遂。能犯強奸未遂是指根據犯罪時的主客觀情況,犯罪行為本來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沒有得逞。不能犯強奸未遂,是指由于行為人主觀認識上的原因或行為手段或行為對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備得逞的客觀可能性。
二、強奸未遂的怎樣處罰刑法規定,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強奸罪的處罰標準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奸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實踐中,強奸未遂的,會受到什么處罰,可以輕到什么程度,要看法官對犯罪的認定、當事人悔罪態度和情節惡劣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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