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7:43:44
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嗎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者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導讀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者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者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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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嗎
法律分析: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租賃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賃物的交付為要件。在租賃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出租人也只轉讓租賃物的使用收益權,而不轉讓其所有權。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須返還租賃物。這是租賃合同區別于買賣合同的根本特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條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當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者收益權的一方為出租人;對租賃物有使用或收益權的一方為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