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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前一份工作簽了競業協議,然后離職了半年,但公司未給我任何賠償這樣競業協議還有效嗎?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7: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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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前一份工作簽了競業協議,然后離職了半年,但公司未給我任何賠償這樣競業協議還有效嗎?

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勞動者不能從事與原單位同類業務,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約需支付違約金。法律分析;依法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就業,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原單位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業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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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勞動者不能從事與原單位同類業務,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約需支付違約金。法律分析;依法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就業,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原單位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業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勞動者不能從事與原單位同類業務,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約需支付違約金。

法律分析

依法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就業,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原單位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業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后,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拓展延伸

競業協議失效?離職半年未獲賠償,是否仍具有效性?

根據法律規定,競業協議的有效性取決于具體的約定和執行情況。在您的情況下,如果您在前一份工作中簽署了競業協議,并在離職后的半年內未獲得任何賠償,這并不意味著競業協議自動失效。競業協議的有效性需要根據協議的條款、地區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司法判例來確定。建議您咨詢專業律師,對競業協議進行詳細的法律分析和評估,以確定協議的有效性和可能的違約責任。只有通過法律程序或協商達成的解決方案,才能確定競業協議的具體效力。

結語

根據法律規定,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并需要用人單位按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在競業限制期內不得從事與原單位有競爭關系的工作或自行開業。如果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應按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競業協議的有效性需要根據具體約定、法律法規和司法判例進行評估。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確定協議的效力和可能的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責 任 第二百零七條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提供虛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記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過失提供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處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責令該機構停業、吊銷直接責任人員的資格證書,吊銷營業執照。

承擔資產評估、驗資或者驗證的機構因其出具的評估結果、驗資或者驗證證明不實,給公司債權人造成損失的,除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外,在其評估或者證明不實的金額范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2014修正):第四章 會計師事務所 第三十一條 本法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一條的規定,適用于會計師事務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 第一節 設 立 第三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于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

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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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前一份工作簽了競業協議,然后離職了半年,但公司未給我任何賠償這樣競業協議還有效嗎?

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勞動者不能從事與原單位同類業務,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可以約定競業限制條款,并在解除勞動合同后按月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違約需支付違約金。法律分析;依法簽訂的競業限制協議在員工離職后仍然有效。離職后用人單位依法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而勞動者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系的其他用人單位就業,不得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原單位同類的產品、從事同類業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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