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取保候審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一種強制措施,適用于非法拘禁、故意傷害、盜竊、搶劫等輕微犯罪案件中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要想成功申請取保候審,必須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1.未滿18周歲或者65周歲以上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2.犯罪嫌疑人沒有潛逃的風險,沒有犯罪前科,且不涉及國家安全、恐怖主義、貪污賄賂、毒品、槍支彈藥等嚴重犯罪案件;
3.犯罪嫌疑人的家庭、工作等情況穩定,有固定住所或者必要的保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審:
(一)未滿十八周歲或者年滿六十五周歲的;
(二)沒有潛逃的危險;
(三)沒有犯罪前科;
(四)不涉及國家安全、恐怖主義、貪污賄賂、毒品、槍支彈藥等嚴重犯罪案件。
第六十三條 取保候審時,應當由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近親屬、保證人提出申請,并提供書面保證。
第六十四條 取保候審的人,不得離開當地,應當服從監督檢查。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