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認定房屋租賃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
(二)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禁止出租。
(三)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
(四)認定房屋租賃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
一、租賃合同可以簽訂在租賃日期之后嗎
租賃合同可以簽訂在租賃日期之后。房屋租賃合同范本是依據房屋租賃合同相關法律規定制定的基本參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況、租賃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維護、合同解除、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法等。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簽訂的關于轉讓出租房屋的占有權和使用權的協議。其內容是出租人將房屋交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約定的租金,并于約定期限屆滿或終止租約時將房屋完好地歸還給出租人。房屋租賃合同按用途分為兩大類,居住用和商用。簽訂居住用房屋租賃合同,以是否更適合居住為原則。簽訂商用用房屋租賃合同,則以是否更適合辦公為原則。
二、沒有房產證的房屋租賃合同有效嗎
原則上,不應以出租房屋未取得產權證而直接認定房屋租賃合同無效。
出租人是否對合同標的物享有所有權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故不能因出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未持有房產證而認定租賃合同無效。
認定房屋租賃合同因出租房屋未辦理產權證書而無效,缺少法律依據。
如果是因為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未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建設而不能取得產權證的,屬于違法建筑,法律不予保護。
《城鎮房屋租賃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出租該類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換句話說,房屋租賃合同的租賃物應當是合法建筑。對于無效的租賃合同,出租人不得基于租賃合同取得租金;但公平起見,出租人可向承租人主張房屋占用期間的占有使用費。
三、租房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以下情形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出租人或者承租人不具備相應民事行為能力,導致合同無效或者效力待定;出租人所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明文規定禁止出租的房屋,導致合同無效;房屋租賃合同內容不合法,導致不合法內容部分無效。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無法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一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一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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