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繼承人的債務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被繼承人依照我國稅收法規的規定應當繳納的稅款。被繼承人因合同之責欠下的債務。被繼承人因侵權行為而承擔的損害賠償的債務。被繼承人因不當得利而承擔的返還不當得利的債務等。
一、父債子還是必須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
因為子女沒有為父母還款的法定義務,除非子女繼承了父母的遺產。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二、民法法典保證責任可否繼承
繼承人應當在在所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被繼承人死亡后,雖然其民事權利能力終止,但其生前個人所負有的債務并不因死亡而免除,其遺產仍將作為生前所負擔債務的責任財產。繼承人應當在在所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三、父母的債需子女償還嗎
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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