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公司實施的非法集資行為,應當由公司及相應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責任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
關于員工是否承擔責任,要看在公司實施合同詐騙和非法集資行為過程中,員工是否知情、是否協助老板實施相應的違法犯罪行為。
如果員工不知情,則員工不承擔責任;如果員工知情、并且協助公司實施前述違法行為,則員工可能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一、在詐騙公司上班的員工如何定刑
在詐騙公司上班的員工的定刑:
1.如果員工事先完全不知情的,則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2.如果員工參與了詐騙活動,且起到了作用,則視為詐騙罪的共犯。
3.如果明知公司是在詐騙還繼續實施,則就構成詐騙罪的共犯的。
二、高利貸公司上班違法嗎
高利貸公司上班的普通基層員工不違法。對于在高利貸公司上班的基層員工,對違法行為并未參與且毫不知情的,不構成違法。在高利貸公司上班也并不違法,但如果任職的高利貸公司從事非法行為,且員工也一并參與并知情的,則構成違法甚至犯罪。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192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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