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煙草許可證需要什么材料
1、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新辦申請表;個體工商戶、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房屋權屬證明或房屋租賃協議;審批機關規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煙草專賣許可證是由我國煙草專賣局頒發的,允許公司、企業、單位和個人經營銷售煙草的許可證件。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2015修訂)》:
第十五條經營煙草制品批發業務的企業,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
第十六條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企業或者個人,由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上一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已經設立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地方,也可以由縣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發給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第三條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二、煙草證辦理程序是什么
1、申請。為充分體現便民的原則,《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提供了多種申請渠道。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可以直接到當地縣級煙草專賣局辦證大廳申請,具備條件的地方也可以進一步咨詢。通過信函、電報、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申請的,由受理機關將其轉換為格式文本并經申請人確認。申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代理人應當提供委托書、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申請表格可以從經營場所所在地的縣級煙草專賣局領取。已經建立煙草專賣管理所的地區,還可以通過專賣管理所申請。
2、受理。受理過程中,若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縣級煙草專賣局應當受理,并將加蓋專用印章的《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不予受理的,煙草專賣局應負責將加蓋專用印章的《不予受理行政許可通知書》送達申請人。
3、實地核查。煙草專賣局受理后,會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到經營場所進行核查,核查申請內容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并結合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提交核查結果。
4、審核審批。煙草專賣局的審核部門根據有關法規政策和當地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的要求,對申請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等進行審核,并提出是否辦理的意見,提交審批人審批。
5、決定。一般情況下,煙草專賣局會在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依法作出決定。予以許可的,煙草專賣局作出準予行政許可的決定,并在十日內向申請人送達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予許可的,也會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該內容由 楊春平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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