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一、合伙企業的錢如何轉個人
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是,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業清算前私自轉移或者處分合伙企業財產的,合伙企業不得以此對抗善意第三人。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二、合伙貸款退伙后錢被收回嗎
合伙時貸款退伙后還要償還。合伙人在退伙時,如果合伙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的約定償還債務;無約定的,由合伙人之間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按實繳比例來承擔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
第三十四條規定,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三、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區別
1、對企業債務的責任承擔方面,普通合伙人對企業債務的承擔范圍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與本企業交易方面,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3、在競業禁止方面,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4、在財產份額出質方面,普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
5、在財產份額轉讓方面,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而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合伙企業法》第十九條,
合伙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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