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傷認定應提交的證明材料有:
1.勞動合同書復印件,或確立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2.受傷害職工職工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3.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害后診斷病歷或職業病診斷書;
4.兩人以上旁證證明;
5.工傷認定申報登記表;
6.工傷認定申請表等。
一、個人申請工傷認定要單位蓋章嗎
個人申請工傷鑒定需要公司蓋章,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2.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3.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4.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二、補繳死亡賠償金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應提供以下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申請表是申請工傷認定的基本材料,表里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此表可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工傷認定經辦機構索取。
2、《責任認定書》。由于機動車事故引起的傷亡提出工傷認定的,應提交由交通局肇事科出具的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3、與所在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包括《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在沒有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可以提供一些能夠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其他材料,如領取勞動報酬的證明、單位同事的證明、受傷害后用人單位支付救治費用的證明、雙方就傷害賠償達成的私了協議(工傷私了不符合國家法律規定,但勞動者應注意一定要在達成私了協議后的60日內及時主張自己的權利,超過60日即會喪失勝訴權)等。
4、當事人所在單位的工傷報告。
5、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就是死亡證明)
6、如果有送醫院救治,還要提供醫院救治時開具的相關發票和單據。
三、工傷怎么申請認定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確診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本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報。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申報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工會組織在1年之內,也可以直接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勞動者或者其親屬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
另外,還要提交下列材料:(一)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書》復印件(二)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書)。(三)傷者居民身份證或死者居民身份證;(四)見證人的證人證言(2人)和證人工作證復印件,證言需證人簽名并按指模。(五)傷者或死者家屬委托律師或其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的還應提交1、律師事務所函;2、傷者或死者家屬的授權委托書;3、律師執業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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