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對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起訴解決。下列材料應當提交本院起訴,證明當事人資格的證據,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或者戶口簿。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簿、社團法人登記證等主體登記信息。訴訟中發生法律關系后,當事人名稱發生變更的,應當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第四百一十二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致使抵押財產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義務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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