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里面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8:50:53
婚姻法里面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離婚婚前財產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工資、獎金、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專用的生活用品等?!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導讀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離婚婚前財產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工資、獎金、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專用的生活用品等?!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離婚婚前財產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工資、獎金、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專用的生活用品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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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里面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哪些
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中離婚婚前財產有: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前取得的工資、獎金、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專用的生活用品等?!痉梢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