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財產離婚不分割,離婚后,應當先區分財產是否屬于共同財產,若是屬于共同財產,則雙方約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則上是一人一半。若確定了是個人財產,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一、婚前財產該如何保護
想要保護婚前個人財產,通常有以下幾種方法,一是申請婚前財產公證,二是簽訂婚前協議;三是保存好婚前財產的證據,夫妻離婚,在分割財產時,對一些不明確是否屬于共同財產的,如有證據證明是個人財產,就不用分割,否則將視為共同財產。
二、房產是婚后由男方父母首付購買的該房產應當如何分配
房產是婚后由男方父母支付首付購買,若明確約定只贈與男方,并且只登記在男方名下的,屬于男方的個人財產,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屬于共同財產,可以雙方均分。若是約定贈與雙方或者沒有約定的,并且登記在雙方名下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原則上雙方平均分配。
三、婚前房產婚后屬于共同財產嗎
婚前房產,結婚后不屬于共同財產?;榍百I的房子因為買房時間是在婚前,因此,屬于一方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于一方個人財產。屬于夫妻一方個人財產的有:
1、一方的婚前財產、專用的生活用品;
2、因為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等。
如果擁有房產的一方自愿在房產證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則該房產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應當進行分割,具體分割方式由夫妻雙方協商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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