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辦理需要的證件如下:
1、身份證、戶籍證明;
2、婚姻證明、有效期內的計劃生育證明;
3、社會保障卡;
4、銀行代扣(退)公租房誠信保證金委托書;
5、申報系統填報的誠信金賬戶的銀行存折或借記卡復印件;
6、借記卡須同時提供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或賬戶證明書。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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