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如何申請公租房
申請公租房首先要審查自己是否符合申請條件。申請公租房的條件首先要滿足在居住地沒有住房或者住房的面積低于了相關規定標準。其次,申請者的收入以及財產要低于規定的標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是外來務工人員,還需要滿足在居住地穩定就業年數達到規定的年限。到滿足申請條件之后,將申請材料提交給相應的審查機關,在提交申請日的20個工作日內,初審機構完成初審,并提出初審的意見。如果初審合格,將進一步進行復審。
二、附公租房申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于規定標準;
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并向社會公布。
三、公共租賃房的申請條件
依照《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方法》相關規定,公租房的申請條件包括以下幾個:1、提出申請人在本地沒有住房,或者住房面積小于規定標準;2、收入、財產低于規定標準;3、提出申請者為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不同地區的具體申請條件應當由當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七條房屋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身份證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規定登記承租人姓名、身份證件種類和號碼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犯罪活動,不向公安機關報告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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