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的三原則是什么?
《公司法》的三原則是:指資本確定、資本維持、資本不變。這三個原則被視為大陸法系公司法的核心原則,保證公司獨立、完整,保證法定資本制得以實現?!豆痉ā穼τ诠镜募s束是很大的,任何公司都必須按照法律中的內容來嚴格的執行,否則將會影響到公司的正常經營。
二、三個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哪些方面?
(一)資本維持原則,也稱資本充實原則,指公司存續期間,應當維持與其注冊資本相當的資本,以達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和社會交易的安全。這一原則要求實繳資本和注冊資本的一致,如果不一致,也要保證公司維持一個和注冊資本相當的實繳資本。其具體制度包括:
(1)有限公司初始股東對現金之外的出資負有價值保證責任,而其他股東對此承擔連帶責任;
(2)股份公司不得以低于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股份;
(3)除非依照特別規定的目的和程序,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4)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股票作為質押;
(5)公司在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潤;
(6)公司資本公積金不得用于彌補虧損;
(7)公司的股票和債券之間的轉換受到嚴格限制;
(8)公司對外擔保的限制等。
(二)資本不變原則,意味著公司的注冊資本確定以后,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減少或增加。不過不允許增加或減少資本的公司法是不可想象的,因此這一原則實際上意味著資本變動的公告。其具體制度包括:
(1)公司的注冊資本減少的,必須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修改章程,辦理變更登記,并應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
(2)登記(合并、分立)的事項變動,以及資本變動,應當進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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