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個人:交身份證復印件到現參保單位。
2、現參保單位:執該員工身份證復印件到當地社保領取社保中心銀行帳號開戶行等信息。
3、個人:把當地社保帳號信息交到原參保單位。
4、原參保單位:執當地社保帳號信息到當地社保辦理轉出手續。
5、所需材料:社保減少表、當地社保帳號信息(有的是聯系函、介紹信等其他形式)、有的還需要本人寫的轉往外地的申請。
6、當地社保會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匯寄到當地社保,并給一份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上面記錄有參保年限、繳費基數、匯寄個人賬戶部分金額等信息)。有的還有基金轉出確認函等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四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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