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機構成立三個條件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5 16:19:41
仲裁機構成立三個條件
法律分析:(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財產。(3)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4)有聘任的仲裁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一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財產。(三)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四)有聘任的仲裁員。仲裁委員會的章程應當依照本法制定。
導讀法律分析:(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財產。(3)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4)有聘任的仲裁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一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財產。(三)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四)有聘任的仲裁員。仲裁委員會的章程應當依照本法制定。
法律分析:(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2)有必要的財產;
(3)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4)有聘任的仲裁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一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財產;
(三)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
(四)有聘任的仲裁員。
仲裁委員會的章程應當依照本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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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機構成立三個條件
法律分析:(1)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2)有必要的財產。(3)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4)有聘任的仲裁員。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十一條 仲裁委員會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住所和章程。(二)有必要的財產。(三)有該委員會的組成人員。(四)有聘任的仲裁員。仲裁委員會的章程應當依照本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