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仲裁地點的選擇是不能夠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原則。
一、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管轄有效嗎
無效,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可以約定管轄。房屋屬于不動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因不動產提起的訴訟適用專屬管轄,當事人在約定管轄法院、提起管轄權異議的時候都不能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有關規定。因此,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當事人,只能約定由不東漢所在地即租賃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轄案件,不能約定其他法院管轄。但是,雙方可以通過約定仲裁條款規避專屬管轄。
二、借錢給異地去哪里起訴呢
借錢給異地的起訴,分情況:
1、看借貸合同是否有約定管轄,有約定的只能至約定法院起訴。
2、沒有約定的,可選擇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之中對你就近、便利的法院提起訴訟。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
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訴訟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三、約定管轄能否放棄
約定管轄在沒有違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前提下是可以放棄的。約定管轄是指協議管轄,是指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仲裁法》規定,合同爭議申請仲裁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申請書、仲裁協議、合同等。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由一定的機構以中間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對雙方發生的爭議,在事實上作出判斷,在權利和義務上作出裁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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