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不能去外省辦理離婚證。
如果其中一方在外省居住超過一年的,可以向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起訴,請求人民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痘橐龅怯洍l例》第十條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
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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