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補償協議,涉及被征收人的補償數額。如果征收補償協議簽訂不合理,被征收人的利益會遭受巨大損失。而這在征收拆遷實踐中,因征收補償協議引發的糾紛不在少數,不同程度的折損了被征收人的征收補償費用。那么如何如何簽署征收補償協議才能有效維護自身利益呢,律師在此為您解答,請看:
那么,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應當怎么簽呢?
一、首先搞清楚協議跟誰簽
二、協議約定的內容要清晰
一、“空白協議”不能簽
二、內容不清、重要條款缺失的協議不能簽
三、補償不合理的協議不能簽
四、沒有規定違約責任的協議不能簽
前文也有提到,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是補償協議里必須要有的內容。而所謂的違約責任不僅是針對被征收人,更要針對征收方。
現實中,征收方經常會拿事先擬定好的格式協議給被征收人簽字。這樣的格式協議一般都沒有對違約責任承擔的相關條款規定。這主要是因為:事實上征收方知道置換的房屋可能會存在某些問題與協議不相符合,貨幣補償也可能會不能按期足額下發,所以征收方在擬定協議的時候會盡可能的規避責任的承擔,也就是不約定違約責任,但這對被征收人極為不公平。
所以,在簽訂補償協議的過程中,違約責任的相關內容是不能忽視的,補償協議除了應該明確補償方式、補償方式及期限等重要內容,還應明確雙方相應的義務和責任,在此告誡各位被拆遷人,規避責任的補償協議一定不能簽!
律師在此提醒你:簽訂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最好與家人進行充分溝通,達成一致再簽署,簽訂協議之時應有旁人在場,簽約前和簽約中,最好可以錄音錄像記錄簽約全過程,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該內容由 張勝云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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