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合同買方帶上身份證,定金,賣方帶房本,產權人身份證,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
2、審核買方做資質審核,賣方做房屋核驗。兩項可同時進行10個工作日出結果。
3、網上簽約資質和核驗通過后當天就可以去房產所在地的住建委出合同。買方需要帶身份證、戶籍簿(地方戶籍需要暫時滯留證)、結婚證、銀行卡賣方需要帶省證、住宅簿、戶籍簿、結婚證、銀行卡。
4、評估由評估公司給房子做評估,約3個工作日內出評估結果。評估是購房者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需要房屋評估這個環節。例如,購買第一套二手住宅時,經常說可以融資7成,100萬套住宅不是可以融資70萬套,而是住宅評價值的7成,一般評價值為成交價格的75%~85%。
5、簽字是申請貸款的重要手續,簡單地向銀行簽訂借款協議,市屬公積金簽字,買方賣方需要攜帶相關資料去當地公積金管理辦理貸款手續。
6、貸款簽字通過后,銀行同意借款,發行貸款信,一般備件齊全,簽字10個工作日左右,發行貸款結果。
7、繳稅,過戶公積金批貸后,先辦理首付款資金,在去當地地稅局辦理相關稅費繳納,憑稅票辦理過戶手續。
8、抵押登記出新房本后,將房本提交到公積金管理,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辦理抵押登記后,房產抵押給銀行,銀行才會放款!
9、放款抵押登記后,他項權證留存于公積金管理,由公積金管理向銀行發起放款。10.房地產交付賣方收到貸款后,買賣雙方共同去房屋辦理各項費用清算和鑰匙交付手續。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七條房地產轉讓,應當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房地產轉讓當事人簽訂書面轉讓合同;(二)房地產轉讓當事人在房地產轉讓合同簽訂后9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三)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7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7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為同意受理;(四)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現場查勘和評估;(五)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六)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登記手續,核發房地產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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