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產交易雙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簽定三方居間合同,然后到國土局查檔,交付定金。
當買賣雙方在中介的促成下簽署了三方交易合同后,應同時到國土局查檔,這樣可以防止與購房者以及中介交易過程中的風險。房產交易過程中,如果出現不實行為,很有可能出現交易糾紛。所以, 查檔一是可以確認該成交物業的權利人是否是簽約的人,二是確認簽約的賣方是不是占該物業的全部份額,三是確認是否在銀行抵押。
2、過戶交納相關稅費(如需贖樓的先贖樓,如買房需向銀行貸款的要申請銀行貸款)。
3、領取新證(如需向銀行貸款的要到銀行做抵押,簽署抵押合同)。
4、銀行放款給賣方。
5、水電,煤氣,物業管理,有線電視,寬帶,電話等的過戶。
在這個簽約的環節,應注意的問題有以下幾點:
1、如果售房者的權利只有一個人的話,中介和購房者應當搞清楚售房者是否已婚,因為需要確定售房者賣房子是否得到了配偶的同意,如果得到了配偶的同意的話,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如果配偶不能到達親自簽約的話,簽約人應當出示配偶的親筆授權書,這樣可以防止婚內財產私自轉移導致交易終不能成交的情況發生。
拓展資料:、售房者的房產證如果是在銀行抵押的話,就應當先贖樓,還清銀行的欠款后,才能拿到房產證,此時業主才擁有房產的100%份額,這樣才可以到國土局進行正常交易。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3條的規定,賣房人與數個購房者簽訂合同,在將房屋過戶給其中一人后,應當對其他購房者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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