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死亡如何賠償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輔警因公殉職賠償標準
人民警察被評為烈士、因公犧牲的,其遺屬一次性撫恤金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個月的工資。而輔警與單位屬于勞動關系,不屬于人民警察編制,因此若輔警因公死亡,是按照工傷保險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的。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因公殉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因公殉職賠償最新標準,職工因公死亡應發給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發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具體標準如下:
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
2、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當供養親屬喪失其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訴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撫恤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
人民警察死亡被評定為烈士、被確認為因公犧牲或者病故的,其遺屬依照本辦法規定享受撫恤。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因公殉職賠償標準是怎樣的
因公殉職賠償最新標準,職工因公死亡應發給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發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具體標準如下:1、喪葬補助金按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6個月的標準發給。2、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準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30%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10%。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當供養親屬喪失其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訴各項工傷保險待遇中的傷殘撫恤金和供養親屬撫恤金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的一定比例每年調整一次。
非因公死亡賠償仲裁申請書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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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該內容由 王玉青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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