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離婚的主要原則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如果第一次未被判決離婚,第二次提起訴訟也不一定會被判決離婚,主要看證據是否表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面對第二次起訴離婚的法律問題,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戶籍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判決生效之日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判離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如果第二次起訴離婚,法院依舊不判離,可以上訴或者判決生效半年之后再次起訴離婚。
一、雙方自愿離婚手續需要多久辦理
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符合離婚條件歷史可以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時6個月,二審時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
二、二次起訴,分居超過一年可以判離么
二次起訴,分居超過一年可以判離。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一審一般3至6個月,二審一般3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認定為確實感情破裂無法挽回才起訴第二次的,會判決離婚。通過訴訟方式離婚的,證實夫妻感情已破裂是核心。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