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人只要有種植大煙的行為就是犯法的,行為人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鏟除。如果行為人有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等行為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數量較大”:
(一)非法種植大麻五千株以上不滿三萬株的;
(二)非法種植罌粟二百平方米以上不滿一千二百平方米、大麻二千平方米以上不滿一萬二千平方米,尚未出苗的;
(三)非法種植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達到前款規定的最高數量標準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數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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