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對房屋進行征收拆遷,房屋被拆遷后,房屋就消失,當事人需要辦理房產證注銷登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一)不動產滅失的;
(二)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
(三)不動產被依法沒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消滅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地役權或者已經辦理預告登記,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因放棄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抵押權人、地役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的書面材料。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辦理注銷登記:
(一)不動產滅失的;
(二)權利人放棄不動產權利的;
(三)不動產被依法沒收、征收或者收回的;
(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導致不動產權利消滅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不動產上已經設立抵押權、地役權或者已經辦理預告登記,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因放棄權利申請注銷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供抵押權人、地役權人、預告登記權利人同意的書面材料。
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包括哪些內容
在實際中,一旦確定了房屋拆遷,就要明確拆遷補償協議,并且協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否則的話,雙方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爭執。
具體而言,拆遷補償協議通常包括以下幾點內容:
1、拆遷補償的具體措施
實踐中,拆遷補償時可以是貨幣補償,也可以是產權置換。用貨幣補償的話,要明確補償數額的計算,并確定最終的補償款。
用產權置換的話,置換的位置和置換面積都要做出詳細的約定,以免簽了協議、把房子拆了之后,雙方可能再出現糾紛。
2、拆遷補償款的支付時間,或者是安置房交付的期限
按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征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彼?,拆遷方作出決定前,就要保證有足夠的補償金額,所以約定拆遷協議時,也能夠確定補償款的支付時間,以及安置房等的交付時間。
3、違約責任
一般地,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拆遷房到期交不了房子,或是拿不出補償款,那么,被拆遷人即可以根據協議積極起訴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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