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汕地區,凡是道教廟宇,在神像前幾乎都有一到數對簍杯,佛教寺廟偶爾有之。潮汕民間信仰中,凡是求簽,均需要向神明擲簍確認?!昂t杯”簡稱“杯”,故潮語“擲簍”又名“跋杯”。然而簍杯并非僅在廟中使用,家中有供祖先神主者,往往也會備有一對簍杯,如果是向新逝的死者神位求問問題,不能使用“簍杯”,只能用兩枚硬幣。如掃墓等情況,臨時需用之時,亦可以二枚相同之硬幣代替。
1、稟明:執一對杯簍在香爐上繞三圈,跪在神明前,稟明自己姓名、生辰、住所及請示事項,—次—事。
2、擲簍(問杯)∶將簍杯合在掌心,并略為上拋擲出讓它落地,觀看正反的組合。
3、擲簍結果:
(1)圣杯(圣簍、允簍、允杯),即二支簍杯一正一反(—陰—陽),代表所請示祈求之事神明應允、可行。
(2)笑杯(笑簍),兩支皆為正面(陽陽,即兩面均為平面),代表陳述不清、無法裁示或明知機緣未至不足,何必有此一問;或所提問題自有主張、已有定數,何必多此—問;亦或神明主意未定,再請示。
(3)陰杯(哭簍、蓋簍、蓋杯、沒簍、沒杯),兩支皆為反面(陰陰,即兩面均為隆起),表示神明不應許所求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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