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句應為:措置別作擘劃。意思事把問題或者事情放在一旁,另外做計劃。措置:放在一旁。擘劃:計劃,打算。
2、出處:
紹興十一年尾,二次議成,何鑄曹勛充報謝使持趙構誓表奉于金主金主的回文,雖寥寥幾字,但狠毒非常,文曰:“必殺飛,始可和!” 這一下便給了秦檜及時行兇的有效借口。秦檜先以‘措置別作擘劃’六字定了張憲岳云二人酷刑監押。岳家軍于除夕夜召集劫獄,檜得知,忐忑不安,乃于歲暮除夕將岳飛倉皇付絞,臨刑,飛直呼‘天日昭昭’,旋慷慨赴義,嗟乎!白綾頸上繞,報國盡忠時!飛逝年三十九,次午腰斬張憲岳云,幺女銀瓶投井自殉,妻李娃攜族人百余流放云南蠻荒地帶十余年,創巨痛深,掙扎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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