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證有效期滿的,持證人須在期滿前三十日至期滿后十五日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站辦理延期手續。
2、未按期辦理延期手續的,停止計算連續居住期限。
3、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租房合同(或購房房產證、購房合同、所在單位出具就業和住宿地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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