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資詐騙案件的管轄法院應當是詐騙行為地法院、犯罪嫌疑人實際取得財產的結果發生地法院和犯罪嫌疑人居住地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一、刑事案件地域管轄的原則是
地域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在審判第一審刑事案件上的權限劃分。我國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是“以犯罪地管轄為主,被告人居住地管轄為輔”。具體而言,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即對于刑事案件,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的法院均有管轄權,但是兩者在地區管轄中的地位并不是并列的,而是以犯罪地作為確定地域管轄的基本原則,被告人居住地作為確定地域管轄的輔助性原則。
二、抽逃出資罪的管轄是什么
抽逃出資罪由犯罪行為發生地人民法院管轄。犯罪地是指犯罪行為發生地。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管轄。
三、立案屬地管轄的規定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于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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