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營企業招標應注意以下事項:
1、投標人和項目經理的資質應符合招標文件和國家的規定,如采用資格預審,投標人和項目經理的名稱應與資格預審一致;
2、投標工期不得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3、投標文件中的簽章印應齊全有效;
4、投標文件應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完整;
5、投標文件中同一內容的表述應前后一致。尤其是工期和報價;
6、施工組織設計內容應完整,施工方法和措施應切實可行;
7、用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報價應與施工組織設計中采取的措施相適應;
8、投標報價應合理,具有競爭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十九條 招標人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的標準、投標報價要求和評標標準等所有實質性要求和條件以及擬簽訂合同的主要條款。
國家對招標項目的技術、標準有規定的,招標人應當按照其規定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相應要求。
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并在招標文件中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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