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1:00:33
一、交通事故多久處理。1、交通事故處理的期限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調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載明有關情況后,將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當事人。(一)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二)當事人拒絕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的。(三)當事人不同意調解的。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應當當場進行調解,并在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上記錄調解結果,由當事人簽名,送達當事人。二、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有哪些。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有以下幾點。(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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