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6:52:38
法律分析:1、民法典規定,擔保的期限依據擔保的方式而定。(1)如果是擔保物權擔保的,主債權消滅后,擔保物權就消滅。(2)如果是保證擔保的,由當事人協商約定,沒有約定的,自主債權履行期限屆滿后6個月。2、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3、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4、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條【擔保物權消滅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一)主債權消滅。(二)擔保物權實現。(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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