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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2:02:28
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缺席裁決,如果公司或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缺席裁決;被申請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中途退庭,也可以缺席裁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仲裁庭應當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勞動者無法提供相關證據時,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提供,若用人單位不提供,將承擔不利后果。法律分析;結論: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缺席裁決。解析:公司收到勞動仲裁通知書后,如果不理,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可以缺席裁決。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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