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1:44:53
租房簽了一年合同不想租了,解決方式有兩種:按合同約定退租或與出租人協商退租。如果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由承租人承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30條和731條,當事人可以在合理期限內隨時解除合同,若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即使明知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也可隨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包括:不可抗力、明確表示不履行主要債務、遲延履行主要債務或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無法實現合同目的。法律分析;一、租房簽了一年合同不想租了,怎么解決。1、租房簽了一年合同不想租了的處理方式如下:(1)如果合同中約定了提前退租的解決方法的,可以按合同約定進行退租。(2)沒有約定的,可以與出租人協商退租的事宜,這種情況屬于承租人違約,要承擔違約責任。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條。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