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0:51:57
法律分析。(1)本罪的客體是司法機關對犯罪進行刑事追訴和刑事執行的正?;顒?。(2)本罪的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了窩藏或包庇犯罪分子的行為。(3)所謂窩藏、包庇犯罪分子,是指兩類行為。(一)為犯罪分子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如,把下被追捕中的犯罪分子藏于家中,等風聲過后,為其出資人,讓其遠走高飛。(二)是作假證明包庇犯罪的人。這是指向司法機關提供假的證明來幫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追究。(4)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任何年滿16周歲并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但犯罪人本人不能構成本罪的主體。(5)本罪的主觀方面為故意。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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