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11:43:02
法律分析:一審的民事訴訟審理周期一般是六個月,但是遇到特殊的情況下,可以經法院批準再延長六個月,另外還需要延長的,需要上報上一級的人民法院經過批準的,最多還可以在延長三個月。像是程序簡單的民事案件審理的周期一般是三個月時間較短。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一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十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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