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22:45:08
公司有股東,股東對公司享有一定權利的同時需要承擔一定的義務。但因為公司的法人性質,公司的財產與股東的財產各自獨立,因此一般股東不會承擔公司債務。但任何事物都不是絕對的,有時股東是需要承擔債務的。比如。(一)股東出資不實的。未實際出資,或是出資未達到股東依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二)股東抽逃資金。有些股東在公司注冊成立后,會將當初作為股本繳納的出資抽回,使公司的資本客觀上減少,違反了公司的資本不變的原則。(三)股東在公司未正式注冊成立便以公司名義營業由此造成了債務。(四)股東挪用了公司的財產支付個人費用。(五)有些股東濫用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侵害債權利益,為自己謀取不當利益。(六)其他需要股東自行承擔債務的情形。當債權債務的性質符合上述情況時,該筆債務不需要公司承擔,股東需要自行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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