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0:35:08
女職工懷孕期間享受以下待遇:1、不得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強度及禁忌勞動的保護。3、適當給予工間休息或適當減輕工作;4、可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產假?!秳趧雍贤ā返谒氖l第一款第四項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勞動法》第六十一條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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