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8:31:24
1、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2、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3、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護照。(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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