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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18:01
法律分析:計算公式: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對應公式就是300000(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45%(適用稅率)-15160(速算扣除數)=119840(應繳納稅額)。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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