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5:13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起訴離婚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到相應法院起訴,具體如下:1、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2、夫妻雙方離開居住地一年以上,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夫妻未離開住所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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