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0:30:28
法律分析:在民事訴訟中,一方對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的,另一方可以依法應訴答辯,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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