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1 10:25:44
法律分析:不一定當庭宣判。緩刑,是有條件的不執行原來判決的刑罰。根據《刑法》的有關規定,緩刑,是人民法院根據嫌疑人的犯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認罪態度。對嫌疑人作出暫緩執行刑罰的處罰措施。而緩刑期間也屬于是考驗期。如果嫌疑人在著期間內沒有違法行為的話。期滿后,就不用被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在這期間有違法行為,那么就將對嫌疑人立即收監執行。緩刑的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確定之日即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時間,不能折抵緩刑的考驗期限。也就是說法院作出判決后,要等10天判決生效,才開始計算緩刑考驗期。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