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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5:03:45
法律分析:申請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采取直接到江北區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工商窗口方式提交申請。1、申請人依法申領、報送《公司登記(備案)申請書》和其他有關材料2、登記機關收到登記申請后,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進行審查。根據情況不同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3、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需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材料予以核實。經核實后,提交“申請材料核實情況報告書”,根據核實情況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4、登記機關決定予以受理的,應當出具《受理通知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并注明不予受理的理由5、對決定受理的登記申請,分別情況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登記的決定。登記機關作出準予公司變更登記的,應當出具《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6、發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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