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3:46:35
法律分析。如果拆遷方沒有告知被拆遷人,其享有依法啟動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主張異議的權利,并依法告知被拆遷人這個維權期限的,只要沒有超過一年的時間,被拆遷人仍舊是有機會啟動復議或訴訟程序維權的。這些較為復雜的情況下,被拆遷人的權利并不是直接被剝奪了,難題在于被拆遷人對這些細節規定是不是了解,能不能結合法律專業技巧,利用這些法律規定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權利。拆遷中遭遇侵權難題,這并不是一件正常的事,但卻是常見的事。每位被拆遷人遇到的情況不同,曾經做出的應對不同,對案件走向都產生了不同的影響。所以,維權是否為時已晚,并不是一個有絕對答案的問題。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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