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3:49:21
法律分析。1、用人單位用工滿一個月未簽合同的,應當從滿一個月的次日起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2、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情況下,不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會獲得任何好處,相反,還將承擔支付雙倍工資和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處罰,故使用任何一種類型的工人,期限在一個月以上者,都必須事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對工作內容和報酬方式作出明確的規定,避免不必要的糾紛。3、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則不能獲得2倍工資。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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