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2 02:00:09
信用卡詐騙罪立案標準?!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不滿五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騙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竊取、收買、騙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并通過互聯網、通訊終端等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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